元智大學學生會 簡明法規彙編
元智大學學生會會議列席旁聽規則
  1. 1. 西元 2021 年 9 月 2 日學生行政中心第 29 屆第 10 次定期會議會通過全文。
第一條
  1. 本規則依照元智大學學生會公開透明法第十一條訂定之。
第二條
  1. 學生列席、旁聽會議,應遵守下列規定:
    1. 列席會議者,應於會議召開前五分鐘,完成報到手續。逾時未完成,視同棄權。旁聽會議者,得於會議期間進入會議旁聽。
    2. 列席會議者,因故需提前離席,應取得發言地位,並向主席告知,始可離席。記錄應載明時間及緣由。旁聽會議者,得於會議期間自行離開會議。
    3. 未經主席或會議許可,禁止錄音、錄影、拍照。
    4. 列席、旁聽者,應遵守會議規範及本國法律。
    5. 列席、旁聽者,禁止飲食、吸菸、嚼食口香糖或檳榔。但飲水不在此限。
    6. 列席、旁聽者,未經主席或會議許可,禁止錄音、錄影。並應將手機調整為靜音、震動或關機。
    7. 列席、旁聽者,不得有酒醉、衣履不整之情事。
    8. 列席、旁聽者,不得有大聲交談、鼓掌、喧嘩等類似情事。
    9. 列席、旁聽者,應遵守會議人員之指引。
第三條
  1. 列席或旁聽之會員,違反前條各款規定者,得由主席具理由命其退出會議。並依公開透明法第十四條規定辦理。
第四條
  1. 本規則自公告日起施行。